合肥工业大学档案保管及库房管理制度
一、 档案库房是集中保管学校各类档案的机要重地,要有专人负责管理。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。
二、 档案工作人员在进行档案材料的归档交接时,要认真清点数目,检查案卷质量,对有虫害、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,必须经妥善处理后方可入库。
三、 库房中的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有序。进库的档案及时上架入柜,不得随意堆放。全宗内的案卷,要按不同年限、不同类别进行有序排列、标识醒目,以便查找。
四、 档案库房应有防火、防盗、防光、防潮、防高温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的设施。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,严禁烟火。
五、 档案库房要求通风、干燥,库房内温度应控制在18℃-24℃,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%-60%。要定时记录,及时调整,保持相对温、湿度。
六、 要经常对档案的存放情况进行检查。定期翻动档案,发现霉变、破损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措施。
七、 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,保持清洁整齐。下班时要切断电源,检查门窗。寒暑假、节假日要安排值班,以防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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