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准确、完整、系统地收集、保存学校档案,根据《合肥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2015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依据《合肥工业大学各类档案工作规范》(见合肥工业大学档案工作文件汇编)执行。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,统一归档。
二、归档时间:
(一)机关各部、处、室,各直属单位形成的党群、行政、外事类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请在5月底前归档。
(二)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应在5月底前归档,学生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(包括成绩单、学籍异动等)在9月底前归档。
(三)科研、基建、维修改造项目、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验收(竣工)后2个月内归档。
(四)其它各类文件材料归档时限参照《合肥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三、归档材料质量要求:
(一)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;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;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,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、定稿并存,正文与附件并存,请示与批复并存。
(二)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。电子文件归档时,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。
(三)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,书写、打印、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;字迹、印信等应清晰、完整;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。
(四)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,并注明责任者、形成时间、内容等,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。
四、归档程序:
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统一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材料,移交时填写《合肥工业大学档案移交清单》,一式二份,由移交单位和档案馆相关人员签字移交,归档单位和档案馆各执一份,以备查验。
联系人:江老师、孙老师、张老师 联系电话:62901286
特此通知。
档案馆
2016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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