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工业大学档案馆全体员工学习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
9月14日上午9点,档案馆全体员工在图书馆东楼403会议室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。
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发展方向和重要原则,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,对于促进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。吴卫丰副馆长从修订的背景和过程、修订的主要内容、贯彻实施工作等三个方面,对新修订《档案法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。
同时,吴馆长还介绍了新版档案法与87年档案法相比的几个突出特点:一是缩短了档案封闭期限,由原来的30年缩短为“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向社会开放”。二是突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,肯定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,赋予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。三是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,加强监督并严格法律责任,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信息安全。
最后,馆长郑学慧表示,新修订《档案法》是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法律准绳,大家要准确把握内涵要义,做到学深悟透、融会贯通。加强贯彻实施,认真履行档案馆“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广大师生校友”的职责,力争将新法精神贯彻落实在工作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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