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《档案法》沿革 树职业人新风—档案馆开展“国际档案日”系列活动
6月9日是第十四个“国际档案日”,在此,向全体专兼职档案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!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第十四个“国际档案日”集中宣传活动,提升我校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,增强全校师生的档案意识,扩大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,结合学党史专题教育活动,档案馆在第十四个“国际档案日”的宣传主题定为“学《档案法》沿革 树职业人新风”。
学《档案法》沿革
新中国成立后,我们档案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。档案工作者积极探索和完善档案工作法制建设,各级档案部门陆续发布了有关规定、标准、办法、条例,在不断地摸索中,我国第一部档案法正式于1987年9月问世,自1988年1月1日起实施,主要内容包括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、档案管理、档案利用与公布、法律责任等。
《档案法》的颁布实施,是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一项硕果,是档案工作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,它标志着我国的档案事业开始走上了依法治档的轨道,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。它有效保护了档案财富的完整与安全,成为开发档案资源的有力武器;它是国家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。
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,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,1996年7月5日,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,对《档案法》相关内容作了修改。修改后的《档案法》有三个历史性突破,第一,明确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,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约束性;第二,针对所有制结构变化引发的档案所有权问题,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;第三,强调档案的利用职能。修改后的《档案法》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,是在总结《档案法》实施八年来经验基础上的补充与完善。修改后的《档案法》更加适合变化与发展了的档案工作实际情况。
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《档案法》进行了第二次修正。
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档案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、新任务,档案工作实践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。档案形成主体逐渐多元化、档案工作逐渐转向数字管理、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也越来越高,因此,《档案法》迫切需要修订。2020年6月20日新修订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从原先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,主要内容包括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、档案的管理、档案的利用和公布、档案信息化建设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,增设“档案信息化建设”与“监督检查”两章。此次修订的亮点,一是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;二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,鼓励传统档案载体数字化, 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。
档案馆全体员工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,并进行了新《档案法》知识问答测试。新修订《档案法》是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法律准绳,馆内员工要准确把握内涵要义,做到学深悟透、融会贯通。加强贯彻实施,认真履行档案馆“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广大师生校友”的职责,力争将新法精神贯彻落实在工作中。
树职业人新风
档案馆始终秉承“为党管档、为校守史、为师生服务”的工作理念,结合2020年校内机构改革与人员调整,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了一系列令师生暖心的档案对接活动。
扩大交流,增进联系。目前已开展31次34家校内业务指导、与校外同行业务交流7场次。
档案馆与党政办公室开展业务交流
档案馆与离退休工作部对接档案工作
档案馆与财务处对接档案工作
档案馆与学位管理处对接档案工作
档案馆与总务部对接档案工作
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馆交流学习
赴安徽大学档案馆交流学习
赴安徽建筑大学交流学习
争取项目,提升能力。申请了中央支持双一流项目文化传承子项目,争取到包河城建集团档案建设项目课题,参与了安徽省重点新兴产业两链融合战略研究,档案馆信息化一期项目正在进行中,进一步提升档案研究水平。
挖掘史料,丰富馆藏。与党委离退休工作部联合开展“利用智力资源、挖掘图片档案”活动已达成初步共识。
优化工作,节约资金。主动扫描学生成绩39155页,节约预算资金,优化资金使用项目。
今后,档案馆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新《档案法》,提升各项工作能力。
撰稿人:高淑珍 审核人:吴卫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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